豆腐食品安全执行标准-豆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

经营豆腐坊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

1。需准备店面房产证复印件,是租的房子需要租房协议书;

2。身份证复印若干张,一寸照片若干张;

3。到当地工商所申领表格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

再到税务所办税务登记证;

5。拿到税务登记证后申请发票;

6。还要去卫生部门办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

7。整个过程收费大概在500元左右,时间大概是15-30天。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1.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过期盒装豆腐罚款多少

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内容: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使用食品安全标准时,如何确定食品的分类

法律分析: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五十四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等内容。

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九)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

(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

(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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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因此,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中文名称

食品安全标准

执行力度

强制执行

内容简介

依法采取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制定部门

卫生部

制定依据

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标准内容

(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九)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强制执行的标准

因此,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标准制修订程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有严格程序的,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制定标准研制计划、确定起草单位、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委员会审查、卫生部批准。

标准研制计划

有关部门以及任何公民、法人、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提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

六大类

1、乳与乳制品

2、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3、冷冻饮品

4、水果、蔬菜(包括块根类)、豆类、食用菌、藻类、坚果以及籽类等

5、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以及糖果

6、粮食和粮食制品

7、焙烤食品

8、肉及肉制品

9、水产品及其制品

10、蛋及蛋制品

11、甜味料

12、调味品

13、特殊营养食品

14、饮料类

15、酒类

16、其他类

具体分类

1、粮食及制品:指各种原粮、成品粮以及各种粮食加工制品,包括方便面等;

2、食用油:指植物和动物性食用油料,如花生油、大豆油、动物油等;

3、肉及其制品:指动物性生、熟食品及其制品,如生、熟畜肉和禽肉等;

4、消毒鲜乳:指乳品厂(站)生产的经杀菌消毒的瓶装或软包装消毒奶,以及零售的牛、羊、马奶等;

5、乳制品:指乳粉、酸奶及其他属于乳制品类的食品;

6、水产类:指供食用的鱼类、甲壳类、贝类等鲜品及其加工制品;

7、罐头:将加工处理后的食品装入金属罐、玻璃瓶或软质材料的容器内,经排气、密封、 加热杀菌、冷却等工序达到商业无菌的食品;

8、食糖:指各种原糖和成品糖,不包括糖果等制品;

9、冷食:指固体冷冻的即食性食品,如冰棍、雪糕、冰激凌等;

10、饮料:指液体和固体饮料,如碳酸饮料、汽水、果味水、酸梅汤、散装低糖饮料、矿泉饮料、麦乳精等;

11、蒸馏酒、配制酒:指以含糖或淀粉类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而制成的白酒(包括瓶装和 散装白酒)和以发酵酒或蒸馏酒作酒基,经添加可食用的辅料配制而成的酒,如果酒、白兰 地、香槟、汽酒等;

12、发酵酒;指以食糖或淀粉类原料经糖化发酵后未经蒸馏而制得的酒类,如葡萄酒、啤酒;

13、调味品:指酱油、酱、食醋、味精、食盐及其他复合调味料等;

14、豆制品:指以各种豆类为原料,经发酵或未发酵制成的食品,如豆腐、豆粉、素鸡、腐竹等;

15、糕点:指以粮食、糖、食油、蛋、奶油及各种辅料为原料,经烘烤、油炸或冷加工等方式制成的食品,包括饼干、面包、蛋糕等;

16、糖果蜜饯:以果蔬或糖类的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糖果、蜜饯、果脯、凉果和果糕等食品;

17、酱腌菜:指用盐、酱、糖等腌制的发酵或非发醇类蔬菜,如酱黄瓜等;

18、保健食品:指依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称之为保健食品的产品类别;

19、新资源食品:指依据

食品安全12条守则

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8.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件。9.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还应提交开户行证明和书面声明等。10.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11.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分析:1、尽量选择到正规的商店、超市和管理规范的农贸市场去购买食品。

2、尽量选择有品牌、有信誉、取得相关认证的食品企业的产品。

3、不买腐败霉烂变质或过保质期的食品,慎重购买接近保质期的食品。

4、不买比正常价格过于便宜的食品,以防止上当受害。

5、不买不吃有毒有害的食品;如河豚鱼、霉蘑菇、果子狸等。

6、不买来历不明的物。

7、不买畸型的和与正常食品有明显色彩差异的鱼、蛋、瓜、果、禽、畜等。

8、不买来源可疑的反季节的水果蔬菜等。

9、不宜多吃国家卫生部提醒的以下10种食物:松花蛋、臭豆腐、味精、方便面、葵花籽、菠菜、猪肝、烤牛羊肉、腌菜、油条。

10、购买时查看食品的包装、标签和认证标志,看有无注册和条形码,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对怀疑有问题的食品,宁可不买不吃。购买后索要发票。

11、买回的食品应按要求进行严格的清洗、制作和保存。

12、厨房以及厨房内的设施、用具要按要求进行清洁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