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有哪些-豆腐食品安全执行标准

食品卫生五四制内容如下: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2、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既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 勤洗澡理发 勤洗衣服疲褥 勤换工作服

扩展资料:

卫生知识:

一、不让饭菜馊坏变质天热饭菜烧多了,吃不完,如果放置时间过长,细菌大量繁殖,促使食物迅速出现发粘馊坏,吃了引起腹泻、腹痛等胃肠道疾病。因此,最好不要剩余饭菜,如果剩下的,先要烧透,再放到冰箱里保鲜好,无冰箱的,放在阴凉透风的地方,吃前一定要回锅烧透,不让变质。

二、凉拌菜的卫生凉拌菜不但清脆可口,还可以保持蔬菜中的营养。但必须注意凉拌菜的卫生。因为各种蔬菜在施肥中,可能沾染有细菌、寄生虫卵等,再可能有残留的农药。如果不注意卫生,吃了就有可能感染寄生虫和肠道传染病。

三、吃水产品要注意咸梭子蟹、黄泥螺、牡蛎、毛钳等小水产品夏季上市较多。这些水产品一般都要生拌冷吃或略加烫泡后即食用,如不注意卫生,很容易引起食物中毒等肠道传染病,因此,在夏秋天热最后不要吃。其他小水产品也要注意新鲜,入咸梭子蟹虽然经过盐腌加工,但在食用前应将脐、腮去掉,用冷水冲洗,再加佐料调制。吃多少洗多少,吃不完可用浓盐水浸没,吃前再用冷开水清洗。

四.注意个人卫生手接触面最广。因此,传染机会也最多。养成勤洗手最重要关键,对预防肠道传染病的作用最大。有些人早上买菜,把鱼、肉、蔬菜等放到篮子里后,又到点心店买如大饼油条、糕点等早点,随手又放到篮子里,只有就使直接入口的点心与鱼肉蔬菜接触,就有可能沾染细菌和寄生虫卵。这种习惯一定要改掉。

百度百科-食品卫生标准

百度百科-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新食品安全法要求过程管理制度有什么内容

法律分析:具体举措如下:

1.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4.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新食安法对食安经营、监管等过程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很多的规定,以及相应的惩罚内容都做了很具体、严格详细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第五条 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一百零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应当将下列事项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一)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二)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添加行为和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情况,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以及宣传材料中有关功能宣传的情况;(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事项。第一百一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证明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的,在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前,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规定食品中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值和临时检验方法,作为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的依据。第一百一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对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检验。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一百一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通报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的金融机构。第一百一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责任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应当纳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第一百一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书面通知咨询、投诉、举报人。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该企业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第一百一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与执法能力等的培训,并组织考核。不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不得从事食品安全执法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发现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以及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可以向本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或者机关应当进行核实,并将经核实的情况向食品安全执法人员所在部门通报;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照本法和有关规定处理。第一百一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未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未及时消除监督管理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隐患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地方人民政府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被约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整改。责任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应当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评议、考核记录。第一百一十八条 国家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行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调查处理信息和确定需要统一公布的其他信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调查处理信息的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上述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并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避免误导消费者和社会舆论。

具体可以参考安全法的原文进行更加详细的解读。

食品安全制度编制必须包含的要点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本人(单位)在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中,以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基本原则,特制定以下制度,并接受行政执法机关和消费者的监督。

一、经营场所的管理保证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与本人(单位)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并做到该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经营场所的布局和工艺流程设计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污染源。

二、经营设施达到以下要求:

(一)本人(单位)经营的食品品种所需设施、数量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二)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先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三)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四)直接入口的食品要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经营人员的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一)开展经营活动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无毒、清洁安全的售货工具。

(三)经营人员必须有合法的健康证明,并按法律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制度。

四、依法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制度

(二)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三)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四)索证索票制度

(五)进货台账制度

(六)销售台账制度

(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八)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九)自律制度及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本人(单位)制定的以上制度,在辖区食药所监督下实施,并将相关制度内容存档或制作悬挂于经营场所墙上,便于执法人员和消费者监督。

哨子办公”shaozicom,它是一个采用SAAS模式集中部署的协同办公平台,以解决工作效率为核心,并且率先引入将项目管理运用到日常工作管理的理念来辅助企业提升工作效率和员工执行力,通过软件来规范企业管理直接提升企业整体效率,进而增加企业收益。

食品安全制度编制必须包含的要点包括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原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等。

一、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原则

1、目的:建立一套完善、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和身体健康。

2、原则:从源头控制,注重预防;科学、高效、可操作的管理模式;全员参与、责任明确;法规合规、食品安全第一;确保食品安全并提高食品质量;持续改进、追求最优。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与食品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以及其他从业人员。

2、主要内容:食品安全法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食品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储存运输控制、食品安全检测、内部培训、外部监督管理、紧急处理措施等。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责任分工

责任分工是该制度成功实施的关键环节,针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责任,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上级领导制定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制度的宣传、培训和监督。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食品安全管理任务,确保其有效实施。

3、企事业单位需将食品安全生产管理纳入企业绩效考核体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4、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5、监督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执行食品安全管理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进行监督和检查。

食品安全注意事项

一、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二、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三、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四、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

五、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

六、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

七、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

八、购买肉制品、腌腊制品最好到规范的市场、“放心店”购买,慎购游商(无固定营业场所、推车销售)销售的食品。

九、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

十、不购买和食用三无产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