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食品安全检测仪-豆腐检测设备
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
良好生产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简称GMP)是为保障食品安全而制定的贯穿食品生产全过程一系列措施、方法和技术要求,也是一种注重制造过程中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的自主性管理制度。良好生产规范在食品中的应用,即食品GMP,主要解决食品生产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卫生问题。它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卫生与质量和严格的检测系统,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符合标准。
第一节 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应用
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食品工业的不良状况和药品生产的欺骗行径,促使美国
诞生了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开始以法律形式来保证食品、药品的质量,由此还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国家级的食品药品管理机构-----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美国是最早将GMP用于食品工业生产的国家,美国在食品GMP的执行和实施方面做
了大量的工作。良好生产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是美国首创的一种保障产品质
量的管理方法。1963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制定了药品GMP,并于1964年开始实施。1969年世界卫生组织(WHO)要求各会员国家政府制定实施药品GMP制度,以保证药药品质量。同年,美国公布了《食品制造、加工、包装储存的现行良好操作规范》,简称FGMP(GMP)基本法。FDA于1969年制定的《食品良好生产工艺通则》(CGMP),为
所有企业共同遵守的法规,1996年版的美国CGMP(近代食品制造、包装和储存)第110节内容包括:定义、现行良好生产规范、人员、广房及地面、卫生操作、卫生设施和设备维修、生产过程及控制、仓库与运销、食品中天然的或不可避免的危害控制等。
自美国实施GMP以来,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采用了GMP质量管理体系,如日本、加拿大、新加坡、德国、澳大利亚、中国台湾等积极推行食品GMP质量管理体系,并建立了有关法律法规。
日本受美国药品和食品GMP实施的影响,厚生省、农林水产省、日本食品卫生协会等先后分别制定了种类食品产品的《食品制造流通基准》、《卫生规范》、《卫生管理要领》等。
农林水产省制定了《食品制造流通基准》,其内容包括食用植物油、罐头食品、豆腐、腌制蔬菜、杀菌袋装食品、碳酸饮料、紫菜、番茄加工、汉堡包及牛肉饼、水产制品、味精、生面条、面包、酱油、冷食、饼干、通心粉等20多种。
厚生省制定了《卫生规范》,包括鸡肉加工卫生规范、食饭及即食菜肴卫生规范、酱腌菜卫生规范、生鲜西点卫生规范、中央厨房及零售连锁卫生规范和生面食品类卫生规范等。
食品卫生协会制定了《食品卫生管理要领》,有豆腐、油炸食品、即食面、面包、寿司面、普通餐馆、高级餐厅和民族餐馆等。
上述“基准”、“规范”和“要领”均为指导性的,达不到其要求不属违法。
加拿大实施GMP有三种情况:
GMP作为食品企业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被政府机构写进了法律条文,如加拿大农业部制定的《肉类食品监督条例》中的有关厂房建筑的规定属于强制性GMP。
政府部门出版发行GMP准则,鼓励食品生产企业自愿遵守。
政府部门可以采用一些国际组织制定的GMP准则,食品生产企业也可以独立采用。
其他一些国家采取指导的方式推动GMP在本国的实施。如英国推广GFMP(
Good F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新加坡由民间组织——新加坡标准协会(SISIR)推广GMP制度。
法国、德国、瑞士、澳大利亚、韩国、新西兰、马来西亚等国家和我国台湾,也都积极推行了食品的GMP。
我国食品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制定工作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从1988年起,先后颁布了19个食品企业卫生规范,简称“卫生规范”。卫生规范制定的目的主要是针对当时我国大多数食品企业卫生条件和卫生管理比较落后的现状,重点规定厂房、设备、设施的卫生要求和企业的自身卫生管理等内容,借以促进我国食品企业卫生状况的改善。这些规范制定的指导思想与GMP的原则类似,将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重点放在成品出厂前的整个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上,而不仅仅着眼于最终产品上,针对食品生产全过程提出相应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措施,以确保最终产品卫生质量合格。自上述规范发布以来,我国食品企业的整体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食品工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由于近年来一些营养型、保健型和特殊人群专用的食品的生产企业迅速增加,食品花色品种日益增多,单纯控制卫生质量的措施已不适应企业品质管理的需要。鉴于制定我国食品企业GMP的时机已经成熟,1998年卫生部发布了《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GB17405-1998)和《膨化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4-1998),这是我国首批颁布的食品GMP标准,标志着我国食品企业管理向高层次的发展。
第二节 良好生产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良好生产规范的原则
GMP是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实行严格监控而提出的具体要求和采取的必要的良好的质量监控措施,从而形成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GMP是将保证食品质量的重点放在成品出厂前的整个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上,而不仅仅是着眼于最终产品上,其目的是从全过程入手,根本上保证食品质量。
GMP制度是对生产企业及管理人员的长期保持和行为实行有效控制和制约的措施,它体现如下基本原则:
1.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有足够的资历,合格的生产食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承担食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并清楚地了解自己的职责;
2.操作者应进行培训,以便正确地按照规程操作;
3.按照规范化工艺规程进行生产;
4.确保生产厂房、环境、生产设备符合卫生要求,并保持良好的生产状态;
5.符合规定的物料、包装容器和标签;
6.具备合适的储存、运输等设备条件;
7.全生产过程严密而并有有效的质检和管理;
8.合格的质量检验人员、设备和实验室;
9.应对生产加工的关键步骤和加工发生的重要变化进行验证;
10.生产中使用手工或记录仪进行生产记录,以证明所有生产步骤是按确定的规程和指令要求进行的,产品达到预期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出现的任何偏差都应记录并做好检查;
11.保存生产记录及销售记录,以便根据这些记录追溯各批产品的全部历史;
12.将产品储存和销售中影响质量的危险性降至最低限度;
13.建立由销售和供应渠道收回任何一批产品的有效系统;
14.了解市售产品的用户意见,调查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二、良好生产规范的内容
GMP根据FDA的法规,分为4个部分:总则;建筑物与设施;设备;生产和加工控制。GMP是适用于所有食品企业的,是常识性的生产卫生要求,GMP基本上涉及的是与食品卫生质量有关的硬件设施的维护和人员卫生管理。符合GMP的要求是控制食品安全的第一步,其强调食品的生产和贮运过程应避免微生物、化学性和物理性污染。我国食品卫生生产规范是在GMP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并以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来实行,该规范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或工厂,并作为制定种类食品厂的专业卫生依据。
GMP实际上是一种包括4M管理要素的质量保证制度,即选用规定要求的原料(material),以合乎标准的厂房设备(machines),由胜任的人员(man),按照既定的方法(methods
)
,制造出品质既稳定又安全卫生的产品的一种质量保证制度。其实施的主要目的包括三方面:①降低食品制造过程中人为的错误;②防止食品在制造过程中遭受污染或品质劣变;③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GMP的重点是:①确认食品生产过程安全性;②防止物理、化学、生物性危害污染食品;③实施双重检验制度;④针对标签的管理、生产记录、报告的存档建立和实施完整的管理制度。
第三节 保健食品及其认证
一、保健食品的概念及分类
保健食品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除具备一般食品的要求之外,最重要的是必须具有功能性,这是保健食品与一般普通食品的最大区别。一种保健食品至少应该具有调节人体机能作用的某一种功能,如免疫调节、延缓衰老、调节血脂、调节血糖、改善记忆、促进生长发育、抗疲劳、减肥、抑制肿瘤等功能之一。功能不明确、不确定者不能作为保健食品。由于保健食品具有明显的功能性,因此其适合于特定的人群食用,一般需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特殊人群食用,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食用的食品,如果不按照说明书食用,就可能会造成营养素过量而中毒,或者某种营养素在体内含量过剩而导致体内营养素的平衡,影响人体健康,起不到保健食品应有的食用效果。保健食品作为食品、具有其特殊性,保健食品的原料、功效、安全性、产品形态都不同于一般食品。除了严格规范对保健食品的功能、毒性、功效成分稳定性等进行评审外,如何加强对保健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能按照审批时的标准进行生产,是一项关系到保健食品是否真正实现规范化管理的关键因素。
我国有的学者按照保健食品的应用范围和服务对象分类,把保健食品分成了三类比较符合我国实际情况。一是以增进健康和各项体能为主要目的的保健食品,食用对象可以是一般健康人群或者亚健康人群;二是以特殊生理需要或特殊工种需要人群为食用对象的保健食品;三是主要供给健康异常的人食用的保健食品,以防病抗病为目的。具体分类如下:
(一) 营养保健食品
1.营养补充剂(氨基酸、维生素、矿物元素)
2.广谱性保健食品
a.免疫调节作用
b.抗疲劳
c.美容
(二) 专用保健食品
1.婴儿保健食品
2.儿童益智食品
3.孕妇专用保健食品
4.运动员保健食品
5.特殊工种保健食品(抗辐射、耐缺氧等)
(三) 防病保健食品
1.抑制肿瘤作用
2.调节血脂
3.防病肿瘤作用
4.调节血压
5.改善骨质疏松等
二、我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主要内容
参照国际通用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认证制度,根据保健品的特点,制定并实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是解决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问题最佳方法,是保健食品优良品质和安全卫生的可靠保证体系。
我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与国际上的GMP在制定目的、原则是一致的,因此,该规范也是可以称为我国的保健食品GMP。与GMP的大致框架类似,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要求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具备了较好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它与以往国家制定的十余项食品企业卫生规范有所不同,后者主要以防止污染为主要目的,主要是对卫生操作方面的要求,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内容则包括了保健食品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和质量规格要求,既包括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又包括防止污染。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厂房设计与设施、原料、生产过程、品质管理、成品储存与运输、人员、卫生管理等7部分内容,其实现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是:
1.所有生产加工应有明确的规定,必须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进行系统的检查,并证明能够按照产品质量要求、工艺要求、规格标准进行生产;
2.对生产加工的关键环节和可能的影响因素进行验证并提前制定必要的控制措施;
3.提供所有必需的设施条件,这包括:
(1)资厉合格并经过培训的人员;
(2)适宜的厂房和空何;
(3)合适的设备和设施;
(4)正确的物料、容器和标签;
(5)经过审核的规程文本、制度文本和记录文本;
(6)合适的储存和运输条件、设备;
4.正确的生产指令和质量控制;
5.符合规范要求的生产操作、储存、运输过程;
6.原料、中间产品、终产品的数量和质量控制
7.保存的样品、生产记录。
(二)人员
1.原则。有足够、合格的人员,能承担起保证生产出符合标准要求的保健食品的任务。根据不同人员所发挥的作用的不同,规定对企业技术负责人、生产和质管理部门负贵人、专职技术人员、质检人员、一般从业人员不同的要求。
2.重点要求。考虑到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比一般的食品生产有更高的技术和质量要求,《规范》对保健食品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品质管理部门负贵人及技术人员、生产人员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应当注意到,由于所发挥的具体作用和在质量控制体系中承担的职责不同,这些人员不应当是互相替代的,不同职责人员应一当依据相应的授权,承担自己应负的生产或品质管理责任。
岗位培训和正确执行是规范执行好坏的基础。规范特别规定,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食品法规教育及相应技术培训,企业应建立培训及考核档案,企业负责人及生产、品质管理部门负责人还应接受省级以上食品监督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三)设计与设施
1.原则。《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中规定的设计与设施的原则是厂房和设备的设计、空间及结构、维护有利于按照规范要求的质量控制要求实施控制。厂房应避免外界和交叉污染以及其他因素对产品的不良影响,使产生差错的危险降至最低。
2.重点要求。保健食品的生产条件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厂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在此
基础上,根据保健食品生产的条件,规定了不同保健食品的生产所必须具备的硬件设施。本部分的重点内容是关于洁净厂房和与之相应的辅助设施,洁净厂房的级别要求参考了我国药品规范和国际上通用的洁净要求,同时,根据是否有终末消毒环节,提出了不同的洁净级别的要求。
(四)原料要求
1.原则。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的含量和作用是否达到应有的要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原料的质量和控制。原料必须与要求的规格标准相一致;所有的原料都必须按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
2.重点要求。该部分重点从原料采购、储存、投料等环节的鉴定、验收、发放和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着手,严格控制原料的来源、产地、质量规格和卫生要求。要求原料从进货到使用前的所有处理过程必须由责任人按照规程进行,保持其原有的品质,免受污染。对各工序应进行记录。购买的中间产品和待包装的产品用做原料的,进货时视同原料进行管理。
(五)生产过程.
1.原则。生产操作应严格按规定的规程进行,避免盲目性、随意性。各工序有专门的岗位规程,流程应按产品数量、质量规格的要求层层验收合格后传递,确保预定的要求。
2.重点要求。生产过程包括原辅料的领取和投料,配料与加工,包装容器的洗涤、,灭菌和保洁,产品杀菌,灌装或装填,包装,标识等内容《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对保健食品生产过程的要求包括制定标准操作规程,生产人员、设备、物料运转一的合理配制、防止交叉污染,装填和灌装环境及成品包装条件等内容。另外,针对某些保健食品生产工艺落后,达不到机械化生产,因而不能保证每批次生产的质量和卫生要求等问题,明确规定了在重点控制的环节要采用机械化操作。为保证规范的正确执行,还规定了对质量和卫生安全方面的关键控制环节要制定量化操作标准和记录核对制度。
(六)成品储存与运输
1.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储存和运输,保证储存时间、温度不对产品构成不良影响。应保留能够反映产品批次、销售对象、数量的记录,以便核对。
2.重点要求。规定了保健食品在出厂前后的质量和卫生保证措施。
(七)品质管理
1.原则。对取样、规格标准、检验以及各相关机构的规程的制定和检查。确定各环节执行规程的标准是否一致。品质管理与生产过程对于保证GMP的完整实施同样重要,品质管理机构与生产机构相互配合和监督,构成
GMP的完整内容。品质管理是GMP的核心所在。
2.重点要求。品质管理的内容包括:建立独立的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品质管理机构,制定品质管理制度,品质管理制度必须与所有与生产过程的内容相对应与执行同一般食品厂生产规范相比,《保健食品生产通用技术规范》对食品企业的品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划定了品质管理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对质量检验所需的设备条件和人员条件、检验要求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八)卫生管理.
1.原则。工厂的一般卫生管理可等同与管理良好的食品企业,达到《食品厂通用卫生规范》要求。
2.重点要求。内容包括除虫、灭害、有毒有害处理、饲养动物、污水污物处理、副产品处理等。《食品厂通用卫生规范》对食品厂的卫生设施和管理等方面已经做了详细的规定,本《规范》要求的卫生管理内容按照《食品厂通用卫生规范》执行。
第四节 食品QS市场准入及保健食品GMP认证
一、食品认证的一般程序
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是一种自主性的质量保证制度,为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良好操作规
范的认知和信赖,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展了食品良好操作规范的自愿认证工作。我国台湾自
1989年起开展GMP认证工作,目前经食品GMP认证的食品有饮料、冷饮、面粉、糖果、茶叶、面条、食用油、罐装食品、水产制品、肉制品等近30种。
食品GMP认证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资料审查、现场勘验评审、产品抽验、认证公示,颁发证书、跟踪考核等步骤。
食品企业应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包括产品类别、名称、成分规格、包装形式、质量、性能,并附公司注册登记复印件、工厂厂房配置图、机械设备配置图、技术人员学历证书和培训证书等。
同时食品企业还应提供质量管理标准书、制造作业标准、卫生管理标准书、顾客投诉处
理办法和成品回收制度等技术文件。
二、保健食品GMP审评方法及要求
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生产、提高保健食品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加大对保健食品行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力度,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制定审查方法和评价准则。
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以下简称GMP)实施情况的审查分为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两方面,目前仍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程序是:
(一)提出申请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结果认为已经或基本达到GMP要求的,可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审查。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报告
2.保健食品生产管理和自查情况;
3.企业的管理结构图
4.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复印件(新建厂无需提供);
5.各剂型主要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工艺流程图;
6.企业专职技术人员情况介绍;
7.企业生产的产品及生产设备目录;
8.企业总平面图及各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包括人流、物流图、洁净区域划分图、净化空气流程图等);
9.检验室人员、设施、设备情况介绍;
10.质量保证体系(包括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11.洁净区域技术参数报告(洁净度、压差、温湿度等);
12.其他相关资科。
(二)资料审查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文件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资料审查,通过资料审查认为申请企业已经或基本达到GMP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可以安排进行现场
审查。如果通过资料审查认为申请企业不符合现场审查条件的,也应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
说明理由。
(三)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人员应为经过一定GMP评价培训的卫生监督人员。审查人员以“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表”为基本依据,对被审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于现场审查中发现的事实和情况应记录在案,并要求随从人员予以确认。
(四) 出具GMP‘审查结果报告
审查人员对现场审查的结果进行总结,在现场审查结束5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查结果判定表”对被审查企业的GMP实施情况做出审查结论。并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按照GMP中具体条款对产品卫生安全的影响程度,审查方法将审查项目分为关键项、
重点项和一般项。关键项指对保健食品的安全卫生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指对保健
食品的安全卫生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他项目为一般项。具体的关键项、重点项、一般项在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表”中标示。GMP审查结果按照审查结果判定表进行审查结
果评定。
审查结果为基本符合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一次,6个月内整改合格者,核发卫生许可证;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者,不予核发卫生许可证。
审查结果为不符合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核销其卫生许可证。
加强保健食品委托生产的管理。经审查不符合GMP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委托符合GMP的企业进行生产,受委托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委托生产的保健食品在产品包装标识及说明书上必须注明“委托xxxx生产”,并注明受委托生产企业的地址。
三、食品市场准入内容
加强食品质童安全监管是国际上的惯行做法,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发达国家都有自己的食品质童安全监管制度,对食品、药品等涉及安全健康的产品实施严格的监管制度。严格食品和食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卫生安全市场准人体系是保证人民群众利益最有效办法。从2002年8月起,国家对米、面、油、酱油、醋5类食品实施保证产品质里必备的条件审查、强制检验以及市场准入制度;2003年实施的食品市场准入的食品主要有10类,即肉制品、奶制品、茶叶、饮料、调味品、方便食品、加工罐头、膨化食品、冷冻食品、速冻米面,计划用3-5年时间全部完成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从源头上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2004-2005年实施市场准入的食品有13类……
1.食品市场准入内容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主要内容是:
第一,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检测手段、计量仪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等基本条件,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的生产加工;
第二,食品出厂必须检验合格。
第三,食品出厂必须加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即QS(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标志。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食品不能进入市场销售。
2.食品市场准入标志
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出厂时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QS和12位阿拉伯数字构成,QS是质量安全的英文缩写,编号前4位为受理机关,中间4位为产品类别编号,后4位来获证企业序号。消费者可根据生产许可证编号表明的企业所在的行政区域与企业标注的厂址进行比较,确定是否存在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行为,也可根据许可证编号表明的企业所在行政区域向该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查询。
3.QS认证体系文件目录
目录:⑴质量方针、质量目标;⑵质量负责人任命书;⑶机构设置;⑷岗位职贵;⑸资源的提供与管理(a、质量有关人员能力要求规定;b、人员培训管理制度;c、设备、设施管理规定;d、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e、设备操作维护规程;f、检侧仪器操作规程);⑹产品设计(a、工艺流程图;b、工艺规程);⑺原材料提供(a、采购管理制度;b、平均质量验证规程;c、原辅料,成品仓库管理制度);⑻生产过程质量控制(a、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b、关键工序管理制度);⑼产品质量检验(a、检验管理制度;b、产品质量检验规程);⑽不合格品的管理(a、不合格品管理办法,b、不合格品管理制度);⑾技术文件管理制度;⑿卫生管理制度;⒀质量记录。
血豆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判
2006年岁末的食品市场是不平静的。过去不久的毒大米、毒奶粉、石蜡油等事件还余音绕梁,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致癌物又掀起阵阵浊浪。在媒体铺天盖地的宣传报道之下,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这些过去不为人知的名词,成了如今人们谈论的焦点。由于公众信息沟通渠道不健全,它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便是——在物质极丰富的今天,人们却陷入了不知吃什么才安全的恐慌。据广州市一项调查显示,对于平时购买食品时是否担心安全问题,80.7%受访市民表示有不同程度的担心。
然而,这种“恐慌”有必要吗?这种认识正确吗?要避免“有毒”食品,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食品安全:
指导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食品安全关键技术重大科技专项首席科学家 陈君石教授
-2006年6月,北京发生因食用福寿螺感染广州管圆线虫事件,共计131人染病。
-2006年9月,上海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300多人中毒入院。
-2006年11月12日开始,大批“红心鸭蛋”被查出含有苏丹红Ⅳ号,致癌物苏丹红再次进入人们视野。
-2006年11月17日,大闸蟹、多宝鱼、桂鱼等便纷纷被爆出含致癌物孔雀石绿以及违禁抗生素。
食品安全 有一说一
食品安全——被夸大的危机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关系到每个人切身的健康,其安全的重要性自是不言而喻。然而,屡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频频曝光的假冒伪劣产品、接二连三的食品中毒事件……以致“我们还能吃什么?”成了当下媒体上最为常见的一句诘问。言下之意,是目前已经没有绝对安全的食品。
然而,这种认识真的就正确吗?
“这是媒体炒作之下,公众的一种不理智的心态!”面对“我们还能吃什么”这个问题,中国工程院院士、食品安全关键技术重大科技专项首席科学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在接受《家庭医药》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实际上,在包括陈君石院士在内的众多食品安全专家看来,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并没有如某些媒体报道的那般可怕——
首先,我们在面对食品添加剂的时候太过敏感。食品添加剂是现代食品加工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对各类食品的花色、品种、品质、口感、营养和保存均有重要作用。食品工业如果没有食品添加剂是不可想象的。以防腐剂山梨酸和山梨酸钾为例,二者都是国际上公认的安全防腐剂,对人体无害。正是因为有了它们,产自新疆的香甜的葡萄干,才能在到达北京百姓口中的时候,依然新鲜如初。
其次,在当今社会中,追求食品的“零风险”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在我们身边,每时每刻都存在着食品安全威胁:烤羊肉串含有致癌的苯并芘、泡菜中含有亚硝酸盐、香烟的毒害也决不逊于苏丹红……除非生活在真空中,否则我们的身体总会受到不良物质的攻击。这在任何时代都是如此。目前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敢说自己的食品绝对安全,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对此惶惶不可终日。
今天比“昨天”更加安全
其实,换一个角度来看,为什么现在会有这么多的食品安全事件曝光,说明我们的监管制度更加完善,检测手段更加先进了。
陈君石院士说:“事实上,从20多年来卫生部每年进行的大规模全国市场抽检结果看,我们的食品合格率从过去的50%左右提高到了90%,连酱油的合格率都在80%以上,进步是不小的。但老百姓对食品安全有更高的要求,这种要求也合情合理。”
从2002年开始,由科技部牵头,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合作进行“食品安全关键技术”重大科技专项研究,从检测、监测、控制和示范四个方面入手,为政府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减少和控制食品污染提供关键技术手段。陈君石是项目的首席科学家。
过去工商执法人员检查“问题食品”,大多靠目测、鼻嗅等感观鉴别和经验判断,局限性很大。科技人员在建立和完善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发明了快速检测试剂盒、食品检测车等设备,让执法人员底气倍增。目前,在全国许多大中城市都配备了食品检测车,20分钟即可测出蔬菜农药残留、30分钟就能检出甲醛,还能监控吊白块、双氧水、亚硝酸钠等违禁添加剂,共涉及10多个种类210多个产品,一上午可以对数家超市进行抽检。
“提高检测水平,是我们工作的一大重点。”陈君石说,通过攻关,现在他们开发的技术可以有效检测农药、兽药残留,霉菌,天然毒素和病原微生物,一个样品就能检查150多种农药残留。禽流感、新城疫快速检测试剂盒将过去21天才能完成的工作缩短到4个小时,而且结果非常牢靠。在防控禽流感的过程中,这些技术在全国范围得到了广泛应用。快速食品安全检测箱甚至登上了神舟飞船,用于检测太空食品。
因此,面对目前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应该关注和重视,但媒体和公众都应“有一说一”,不要见风就是雨,夸大其词,老百姓更应该以平和的心态,理智面对。
学会3招 认真防范
当然,食品营养专家也指出,理智面对绝不是当防不防,在享受美味佳肴、便利生活的同时,也应该学会破解食品安全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健康,不受“有毒”食品的侵害。
食品营养专家为我们总结出防范有毒食品损害健康的3大招数。
第一招 饮食多样化
如果我们冷静地看待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就可以发现:绝大多数有毒有害物质要对人体造成危害,都是以一定的摄入量为前提的。
以苏丹红为例,在卫生部发布的《苏丹红危险性评估报告》中指出,苏丹红诱发动物肿瘤的剂量是一个人可能摄入剂量的10万~100万倍,一个人要吃1200个“红心鸭蛋”才有可能导致危害。也就是说,偶然摄入含有少量苏丹红的食品,致癌危险性不大。当然,苏丹红可在人体内蓄积,如果经常摄入含较高剂量苏丹红的食品,就会增加其致癌的危险性。
陈君石院士指出,食品中含有有毒成分,并不等于食品就是有毒的。一种食物的成分是否对人体有害,关键看摄入量的多少和时间的长短,再好的食盐一次吃多了一样会中毒;就连毫无节制地大量喝水,也会造成“水中毒”。反观各种“有毒”的添加剂或残留物,特别是各种香精、色素、防腐剂,除个别已经淘汰的品种外,绝大多数在常规剂量下都是安全的。就连臭名昭著的瘦肉精、孔雀石绿,除非长期大量摄入,均不足以对人体造成危害。
专家还指出,不吃一切看起来“危险”的食品,这种行为同样危险。因为这种对食物安全的恐慌,有可能带来膳食营养质量的下降。有些人因为害怕农药不敢吃绿叶蔬菜,因为害怕苏丹红不敢吃蛋类,因为害怕抗生素不敢喝牛奶……而这些食品正是人体营养素最重要的来源。长期营养不均衡给人体带来的风险,超过偶尔吃一个含有苏丹红的鸭蛋。
可见,对于老百姓来说,破解食品安全问题最重要也是最简单的,就是树立饮食多样化原则。丰富食品的种类,自然会减少单种食物的摄入量,在安全剂量下,身体的安全防线就不会被突破。
总之,什么都吃、什么都不要多吃,不但可以做到营养均衡,也能有效避免“危险”食品带来的侵害。
第二招 购物看标识
对于食品安全,国家其实早已在着手构建一个监管体系,对于检验、认证合格的,食品包装上就会印制相关的标识。作为老百姓,我们只需要认识它们并留心看食品的保质期就可以了。
1. QS标志
QS是英文Quality Safety(食品安全)的缩写。拥有此种标识,表示该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经过了国家的审查,食品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所有QS号码均由12位数字组成,消费者可上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将QS码输入,看是否和企业产品相对应,可以立即辨别真假。
2. 无公害农产品
拥有此种标识,说明这类产品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限品种、限时间地使用人工合成的安全化学农药、兽药、渔药、肥料、饲料添加剂等。它可以保证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最基本的需要。
3. 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并非简单指“绿颜色”的食品,而是特指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选购时要注意,只有包装上同时带有右侧图标和以“LB”开头的编号才称得上真正的绿色食品,否则便是假冒的。
4. 有机食品
有机食品这一名词是从英文Organic Food直译过来的,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规范生产加工,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
当然,拥有这些标识的产品,通常都是拥有自主品牌的产品。现在,在食品加工的各行各业都已形成了一些叫得响的品牌。面对来之不易的取得百姓信任的品牌,企业自然倍加珍惜,从而严格控制产品的质量。同时,这些大企业还随时接受着国家和消费者的监督。因此,相信、购买品牌食品,食品安全较有保障。
食品从生产者手中要进入千家万户,还要经过一道环节,那就是零售商。相对传统的菜市场而言,大型连锁超市会将食品质量安全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注重自律。同时,超市的统一经营也为统一管理、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监管提供了可能,新闻媒体的随时关注,使超市的行为随时都“摊在阳光下”,接受社会的监督,这也为食品安全增加一层保障。
第三招 学会9备忘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23、124条,处罚如下: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毒或者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一、我国食品安全问题
近年来,在我国的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令人忧虑的问题。肯德基的“苏丹红”,豆腐中的“吊白块”,水饺中的”霉青菜“,增加动物的瘦肉量、减少饲料使用、使肉品提早上市、降低成本的“瘦肉精”,?染色馒头,爆炸西瓜,回炉面包,毒生姜,牛奶中的三聚氰胺,可以将鸡肉、猪肉轻易加工成为口感以假乱真的“牛肉膏”,以及近来台湾的“塑化剂“事件等等,数不胜数。这些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像目前全球爆发的金融危机一样,席卷整个大地,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更牵动着大家的心。食品安全事件使老百姓忧心忡忡,以至有的人产生了“吃动物食品怕含激素,吃植物食品怕有毒素,吃饮料食品怕掺色素”的恐惧心理,但却也从侧面反映了当今的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企业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现象不容忽视。
一方面,少数不法分子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掺假制假,影响恶劣,另一方面,现有食品行业整体素质仍处于较低水平,卫生保证能力差的手工及家庭加工方式在食品加工中占相当大的比例,有的从业人员甚至未经健康体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屡禁不止,给食品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二)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
一是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小而乱,溯源管理难,分级包装水平低,甚至违法使用不合格包装物。二是有些企业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三是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还有的在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及校园周边兜售无厂名厂址、无出厂合格证、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严重危害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三)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滞后。
我国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等不同的食品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又分卫生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基本形成了一个由基础标准、产品标准、行为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组成的国家食品标准体系。但我国的食品标准,无论与食品安全形势的实际需求、还是与国际食品安全基本标准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四)检测水平低,不能满足当前的需要。
我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分布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多部门从事同一种行为的管理,切入点和管理手段基本相仿,使本来稀缺的资源更加捉襟见肘,影响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力度和震慑威力。新的快速、灵敏的检测手段仍主要用于研究单位。
(五)食品安全保障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食品生产、经营与管理机构中懂得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极其匮乏,食品生产部门、各类农贸市场、食品市场的管理机构中既懂宏观管理又懂得专业知识、能为消费者把好食品安全卫生关的技术人员也极其匮乏,无法对与食品安全技术有关的法规、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缺乏监测网络和实验室分析手段。
二、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特点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三个特点:一是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干货类、奶制品、农副产品等,呈立体式、全方位态势。二是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危害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三是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手法越来越隐蔽,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从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看,犯罪分子制毒制假手法花样翻新、五花八门。正是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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