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食品质量管理制度-豆腐食品安全执行标准

法律分析:

一、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二、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8、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件;9、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还应提交开户行证明和书面声明等;10、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11、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衍生问题:

豆腐的食品安全标准

所有豆制品均可以执行gb 2712-2014标准。

1、新的《gb2712-2014豆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12-2014代替了原发酵豆制品卫生标准。

2、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2712-2014)将于2015年5月正式实施。取得我市非发酵豆制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按照《非发酵豆制品通用技术条件》(szjg20-2006)(以下简称《豆制品技术条件》)和其他特区发布的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原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6年。

3、由于gb2712-2014和《豆制品技术规范》的内容与不完全相同,为解决gb2712-2014生效后我市豆制品生产标准的适用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豆制品生产企业和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我局特邀有关专家开展标准培训,解答我市豆制品生产企业标准应用问题。

扩展资料:

标准的追踪:

标准实施后,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农业行政、质监、工业和卫生行政部门同级商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信息技术等部门分别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根据评价结果,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商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汇总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还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进行审评。标准审查期一般不超过5年。

百度百科-食品安全标准

开荒地建豆制厂违法吗

凡事都需要一个标准。秦始皇最重要的贡献之一就是“书同文,车同轨”。要是没有这些标准,很难说中国是不是能够维系两千多年的绵延不绝。语言的统一有多重要,欧洲就是例子。

民以食为天,故而豆腐的地位至少是跟语言同样重要的。汉朝发明的豆腐可能是中华民族饮食历史上最重要的里程碑,农耕而非畜牧为主的中国人因此有了稳定廉价的优质蛋白质来源。如此重要,当然需要颁布一个国家标准。

如果事涉及语言又牵扯到豆腐,那更是双重重要。这么重要的事,是豆腐名称的翻译问题。

走在街上,大量公共标识的英文翻译不知所云,中国人看不懂,外国人更看不懂。不但看不懂,还闹出不少笑话。针对这一现象,最近几个国家部委联合发布了一套《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系列国家标准。除了通用准则之外,这套标准还在交通、旅游、餐饮、文化等十三个领域给出了具体规范,并附上了3700多条推荐译文。

编写这套规范的初衷当然是好的,其中绝大多数准则和推荐译文也都符合英文的使用习惯。不过,某些词条似乎在符合译名规范和尊重既定使用习惯之间摇摆,“豆腐”就是其中之一。

1. 豆腐的推荐译名

国标推荐的译名是Bean Curd或Doufu,二者一意译一音译。

先来看Bean Curd。我小时候学英语,书本上有一些中国食品的英文翻译,豆腐就是这么翻译的。后来在北美生活多年,每每试图用这个词,对方都如坠云端。

平心而论,这个翻译不算坏。翻译从来就不只是一个语言问题,文化和生活习惯是更大的障碍。如果一件东西在一种文化中压根就不存在,要通过对一个词的翻译把这件东西介绍到这个文化当中,让人明白它是什么,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种情况下常见的做法是借助于目标文化中已经存在的一个类似的事物,比如把饺子翻译成Dumpling就是这种做法。

那么Bean Curd里面的这个Curd是什么东西呢?从字面上讲,这个词形容的是一小块一小块的形状。从使用习惯上来说,它通常指的是经过发酵的奶块。单说curd,这是一种类似于酸奶但是比酸奶更粘稠更厚的奶制品。这在印度和英国比较常见,在北美很少看到。另外一个东西叫cheese curd,这是制作奶酪的发酵过程中出现的一个半成品,形状是一寸见方的小块儿,很粘、韧性很好。从形状上讲,把豆腐翻译成bean curd,好像说得过去。但是,不管curd还是cheese curd都是经过发酵而成的。而豆腐的生产是不经过发酵的,中国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豆腐归为非发酵类豆制品。所以curd并不是非常准确。

Bean表示豆类,这没有问题。可是,在日常使用习惯中soy或者soy bean指黄豆,而单独使用bean则通常是指四季豆一类的豆。比如酱油一般译为soy sauce,绝没有bean sauce这种用法。

这么说来,bean curd这个翻译并不是很直观。有人考证过,这个词在美国已经存在了一百多年,可是很不普及,基本上没人这么用。这也从侧面反应出这不是最优的翻译。

2. 音译好不好

从某种意义上讲,音译也许是一个更好的选择。这就是为什么国家标准要推荐使用汉语拼音Doufu作为豆腐的英文翻译。

这也是很常见的做法。比如意大利著名的甜品提拉米苏Tiramisu,名字原本只是创造这道甜品的餐馆给它起的一个商标,有人说是厨师用自己的名字命名了这道甜品,也有人说是“带我走”的意思。可是当它流行开来,其他文化中没有这样东西,就直接音译了这个名字。更有趣的一个例子是拿铁咖啡,英文写成latte,也是从意大利文音译过来。听起来好像很高大上,可是在意大利文中这是很普通的一个词,就是牛奶的意思。意大利人喝咖啡的习惯,如果不加特别说明,都是不加奶的,特浓espresso,加奶的就是latte。

所以说把豆腐译为Doufu,一点问题都没有。

3. 使用习惯

如果说这个翻译有什么问题,那就是它不符合约定俗成的使用习惯。英文中已经有了一个广为流传的词Tofu用来翻译豆腐。这个词是从日文音译为英文的,就像日式拉面译成Ramen。

没错,不论豆腐还是拉面,都是从中国传到日本,再由日本传到欧美的。可是一旦当这些音译词进入英语,它们就已经成了英语的外来词汇的一部分。如果说一定要正本清源,把它们改过来,恐怕要费些周折。

比如青岛啤酒的商标,根据标准的翻译方法,“青岛”应该按照汉语拼音拼写成Qingdao,可是在汉语拼音方案出台之前很多年,青岛啤酒就用Tsingtao Beer的商标卖到了全世界。今天的青岛啤酒仍然沿用这个商标。反过来说,外来词汇一旦进入汉语,使用习惯也不是那么容易改过来的。著名的强生公司英文叫做Johnson,跟NBA球星魔术师约翰逊是一个名字。可是不论强生还是约翰逊,在汉语中都已经是广为接纳的英语名词,不管是硬要把强生公司改名为约翰逊公司,还是把魔术师改名为强生,都很难让人接受。

一定要让别的国家按照自己的习惯更改译名,我们最熟悉的例子莫过于韩国要求中国把“汉城”的译名改为“首尔”。且不说这个要求被中国网民嘲笑了好一阵子,单就可操作性来说,这个要求起码是可行的,因为事件的主体是在外交活动中的两国政府。可是如果韩国政府要求全世界所有卖韩国烧烤的餐馆把它们的名字一律从“汉城烧”、“汉城烧烤王”改成“首尔烧”、“首尔烧烤王”,那就不但可笑,而且无法实现了——餐馆老板们可不会听他的。

中国的餐饮企业到底是要遵从国家标准把豆腐叫做doufu还是按照吃豆腐的顾客的语言习惯把它叫做tofu,我们现在还不得而知。海外的中餐馆不必顾忌部颁标准,多半还会继续用tofu——一边是制定标准的老爷,一边是衣食父母,听谁的?

豆腐加工小作坊需要申请QS证吗?

开荒地建豆制厂违法。

农村豆腐作坊如果有相关的许可证,那就是合法的。如果是私营的话就是违法的。豆腐属于食品,虽然是农村的小作坊,若想生产食品的,也必须达到卫生标准,并且需要取得相关证照后方可以经营。

开豆制品厂需要以下条件:

1、是豆制品厂的选址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2、是要有与豆制品厂生规模范相适应的土地资源和资金;

3、是应具备通水电路的基础条件;

4、是充足劳动力资源和相应的技术及管理人员;

5、是有合法合规的生产经营手续。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8、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件;

9、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还应提交开户行证明和书面声明等;

10、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11、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豆制品厂的产品种类相对较多,主要包括豆腐、豆浆、豆芽、豆皮、豆皮卷、香干、豆干、豆角、腐竹等。其中,豆腐是豆制品厂的主要产品之一,包括软豆腐、卤豆腐、冻豆腐等多种类型。豆腐在烹饪中是一种十分常见的食材,可制作成多种不同的菜肴。豆浆是一种以豆类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饮料,豆制品厂通常采用大豆、绿豆、黑豆等不同种类的豆类来制作豆浆。豆皮是豆腐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豆腐厂通过对豆皮进行加工处理,可制作出多种不同口味的豆皮卷。香干和豆干则是将水分逐步脱去,让豆制品更加浓缩而制成的菜肴,口感鲜美,适合多种烹制方式。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1、店面生产的话,可以办理小作坊证。

2、如果在农村,基本可以不用办证。

3、如果想要产品进超市,且生产与销售场所分离的,那至少应该办理小作坊证,甚至QS。

豆腐小作坊属于食品加工,需要的手续:

1、营业执照。

2、卫生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

4、注意:豆腐生产属于零售则不需要申请QS证,如果需要包装进入超市或商场,则必须申请QS证书。QS质量认证标准申请流程:向省级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申请种类也分两个方面:

1、仅对产品提出申请审核费:RMB2200元整公告费:RMB400元整检验费:RMB2000-3000元(根据具体产品确定)

2、工厂进行型式认可主要是化验室,检验仪器等,具体根据生产的产品不同,所需的投入也不同;硬件设施的投入费用少则两三万;多则七八万;所以这是很多小型食品生产企业没有能力申请QS标志的主要原因。步骤:

一、申请阶段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生产者),应按规定程序获取生产许可证。

新建和新转让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省级、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

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起,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二、审查阶段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质量技监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统一汇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

三、发证阶段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