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执行的食品标准-豆腐食品安全执行标准是多少啊

农村豆腐作坊如果有相关的许可证,那就是合法的。如果是私营的话就是违法的。豆腐属于食品,虽然是农村的小作坊,若想生产食品的,也必须达到卫生标准,并且需要取得相关证照后方可以经营。例如:山西省

法律依据

《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二)具有清洁水源和排水设施;

(三)具有必要的、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工具、容器、设备和包装材料;

(四)具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和密闭的废弃物存放设施等;

(五)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质量与安全细分领域有那些,都需要什么通用素质及从业资格证书

需要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扩展资料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

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百度百科-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过期盒装豆腐罚款多少

商务部关于建立健全加工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意见

商运发〔2003〕457号

《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和《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规定,商务部门要大力实施以“培育绿色市场”为重点的“三绿工程”,加强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推进食品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三绿工程”,加快建立流通和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现就建立健全流通和加工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流通和加工领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重要意义

实施“三绿工程”以来,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明显改善。但由于多方面原因,目前流通和加工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方面普遍存在体系不健全、检测手段薄弱、技术人员缺乏和投入不足等问题。建立健全流通和加工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是实施“三绿工程”的重要内容,是严格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方式,是结合我国实际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措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流通和加工领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建立健全流通和加工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主要内容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流通、加工企业,要以建立流通和加工领域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为核心,以严格实行索票、索证、认证、认定等市场准入制度为基础,以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依据,以完善检测手段和提升检测能力为重点,抓住当前蔬菜、肉类、水产品、豆制品等与百姓生活关联度较高的商品,建立健全食品流通、加工领域有条件企业严格自检、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检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和商务部门定点检测机构监测抽检相结合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

(一)加快企业自检体系建设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企业自检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强化食品流通、加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培训与咨询,指导有条件的食品流通和加工企业建立检测站点,配备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开展日常检测,并实行检测结果公示制度,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出厂和入市销售。商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没有按要求建立检测站点、开展例行检测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向消费者公示,并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有关人员责任,对定点屠宰企业还应依法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二)完善委托检验制度。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积极推进企业自检体系建设工作中,对确实没有自检能力的企业要实行委托检验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社会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代为检测;要督促没有自检能力的企业严把进货关,严格从开展日常检测的批发市场、定点屠宰厂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正规生产企业进货,对感官可疑的食品要及时送检;对不能按要求执行委托检测制度的企业,要及时向消费者公示。

(三)完善食品安全定点检测网络。

县级以上商务部门要合理规划布局,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充分利用现有社会检测力量和资源,分别确定国家、省、地、县定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定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国家、省级定点检测机构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地、县级定点检测机构通过同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并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具有向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资格和能力。

2.设有独立的检测室(区),水、电、气等配套齐全,环境整洁卫生。

3.具备《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中规定的检测方法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其性能满足对蔬菜、肉类、水产品、豆制品等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的要求,仪器设备检出限须达到检测项目指标的要求。

4.按业务范围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检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实际管理经验,检测技术人员应熟悉检测仪器设备的性能,并熟练掌握相关检测技术,实际操作能力强,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的人数应不低于检测技术人员总数的20%。

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理。

国家级定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主要设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市,承担大中城市上市销售食品卫生质量安全监测评估和全国性普查工作,经审定合格授予“商务部定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资格。省、地、县级定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内上市销售食品的卫生质量安全监测评估,由所在省、地、县商务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专项抽检制度,委托定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本辖区内的专项抽检,加强对上市销售食品的卫生质量安全监测。

三、流通、加工领域开展食品安全检测的标准和方法

(一)检测标准

流通、加工领域食品安全检测工作要依据《农产品安全质量》国家标准和有关检测技术规范开展。

1.蔬菜检测:重点检测韭菜、圆白菜、黄瓜、豆角、油菜、芹菜、小白菜,按照《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2001)等标准执行,前五种蔬菜中甲胺磷不得检出,芹菜中氧化乐果不得检出,小白菜中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

2.肉类检测:重点检测猪肉、猪肝,按照《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GB18406.3-2001)执行,盐酸克伦特罗、氯霉素不得检出,恩诺沙星、庆大霉素、土霉素、四环素、泰乐菌素及磺胺类药物的最高限量为≤0.1mg/kg,青霉素为≤0.05mg/kg,链霉素为≤0.5mg/kg。

3.水产品检测:重点检测水发鱿鱼、水发海参、鲜鱼、鲜虾、鲜虾仁,按照《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GB18406.4-2001)和《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NY5073-2001)执行,甲醛不得检出。

4.豆制品检测:重点检测腐竹、豆腐皮,按照《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GB2711-1998)和《禁止在食品中使用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产品的监督管理规定》(国质检执[2002]183号)执行,次硫酸氢钠甲醛禁止在食品中使用,不得检出。

(二)抽样方法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抽样检测,必须保证足够的样本量。抽检的最低样本量要求为:每个市县选择销售量比较大的2个以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2个以上农贸市场和2个以上生鲜超市作为抽检监测对象。每个检测品种从每个市场选择2-3个产销量比较大的经销商,各随机抽取2公斤样品为一个样本,其中1公斤样品作为制备实验室样品用于检测,1公斤样品作为备样,并按规定期限低温冷藏或冷冻保存。为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在每次检测抽样时,各检测机构的抽样人员要以消费者的身份,随机购买商品作为样本进行检测,并索取有关单证备查。

(三)检测方法

1.甲胺磷的测定,按《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14876)执行,检测仪器为气相色谱仪。

2.次硫酸氢钠甲醛、甲醛的测定,按《食品中甲醛次硫酸钠的测定方法》(卫法监法[2001]159号)执行,检测仪器为分光光度计;或按《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NY5073-2001)执行,检测仪器为气相色谱仪。

3.盐酸克伦特罗的测定,按《动物组织中盐酸克伦特罗的测定》(NY/T468-2001)规定执行,检测仪器为气相色谱-质谱仪(GC/MC)。

4.恩诺沙星、庆大霉素、链霉素的测定,按《兽药及其他化学物质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残留检测方法》(农牧发[1998]17号)执行,检测仪器为液相色谱仪。

5.氯霉素、青霉素、泰乐菌素、磺胺类的测定,分别按《出口肉中氯霉素残留量检验方法》(SN/T0347)、《出口肉中青霉素残留量检验方法》(SN/T0539)、《出口肉中泰乐菌素残留量检验方法》(SN/T0670)、《出口肉中十种磺胺残留量检验方法》(SN/T0208)执行,微生物学检测。

6.土霉素、四环素的测定,按《畜禽肉中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残留量测定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GB/T14931.1)执行,检测仪器为液相色谱仪。

开展食品安全检测,是一项技术要求很高的非营利性公益活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技改、编制、科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尽快完善机构,充实人员,增加投入,健全信用档案,力争在3-5年时间内建立比较完善的流通、加工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体系。请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于12月30日之前根据条件在每个大中城市选择2家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作为国家级定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向商务部推荐(推荐表附后),并将地方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情况及时报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在超市里买豆腐吃出了问题,应该如何赔偿

法律分析: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五十四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等内容。

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九)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

(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

(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转基因大豆做豆腐如何处罚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向生产方或者经营者申请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魔芋豆腐当中铝是指的什么?

法律分析:不违法,但出售的时候必须标明这是转基因食品。新版食品安全法增加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示。同时规定,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工具、设备、原料等,最高可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很多国家如美国、欧盟成员国、澳洲、新西兰、日本和我国等都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豆类制品,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在终产品(干样品)中的铝残留最大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如果是上面的问题导致的指标不合格,减少用量就行了,希望有帮助